深圳低碳生态示范市建设评级指引
发布时间:2016-12-22 浏览次数:1819该项目为国内首个地方城市推进低碳生态建设的政府工作的机制依据研究。项目以“深圳低碳生态示范市指标体系”为导向,构建深圳低碳生态示范市建设评级指引,包括分区机制、分类机制和分级机制,制定相应评价指标,针对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管理权限对评级的方法和制度建设提出建议。项目目前处于结题阶段。
深圳低碳生态建设正在大规模地展开,部分示范项目建设已经初见成效,部分示范区已编制低碳生态评价指标体系(如前海新区、光明新区等),形成以市政府为主要力量,各区积极响应的良好建设态势。但是,低碳生态目标的实现需要依靠各层级政府的共同努力,需要依靠的是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尤其是在深圳特区,市场经济动力强劲,市场的积极参与是低碳生态示范市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本项目即是探讨如何根据城市差异化的分区特征、各类规划建设特点,制定合理的低碳生态建设目标,引导和鼓励市场和基层单位参与到整个城市建设低碳生态示范市的工作中来,形成自下而上推进低碳生态示范市的制度建设和创新,并切实推进“渐进常态化”的低碳生态建设发展模式。
伴随着《深圳市低碳生态示范市白皮书》年度发布制度的形成、《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深圳落实低碳生态目标的法定图则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指引》的出台,以及《深圳市绿色城市规划设计导则》、《深圳市绿色住区规划设计导则》、《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三大绿色设计导则的颁布,深圳市自上而下的低碳生态规划建设管控体系已日渐完善,而自下而上的低碳生态建设评级指引系统还暂时缺失。本项目填补了这一空白:通过建立自下而上的建设行为申报评级制度,鼓励系统/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城市基本空间控制单元、特色建设项目进行自主低碳生态建设行为,并通过鼓励奖励政策促进市场和基层单位积极参与到深圳低碳生态示范市建设中来,与低碳生态技术建设管理系统共同促进深圳市低碳生态示范市的全域建设和渐进常态化建设。
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主持编制全国生态城市指标体系,该项目在全国选择示范城市(包括深圳)和项目进行评价实证,与指标体系形成互校互证的动态机制。
项目成果包括:《深圳低碳生态示范市建设评级指引的制度建议》、《深圳低碳生态示范市建设评级指引研究报告》